中国计量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办法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根据《中国计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中量大〔2018〕82号)和《中国计量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量大〔2019〕1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各学院、中心(以下统称“各单位”)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的主体;各单位所属实验室是做好本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督查、协调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中实验室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各类实验场所,包括各单位所属研究所、实验中心、实践(试验)基地及专业实验室等(以下统称“实验室”)。
第三条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工作。须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工作责任人,并将责任人和有效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统一制牌、张贴于实验室门上,以便学校督查和应急联络。
第四条 安全与卫生检查的主要任务:安全与卫生检查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见附件)进行;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和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记录情况;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制止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包括多种检查形式:指令性大检查、季节性检查、假期前检查、日常检查和抽查。
指令性检查:按照上级部门或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
季节性检查:根据季节性特点,有重点的进行安全检查。
假期前检查:每年的寒暑假前,对各实验室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日常检查与抽查:经常性的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六条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中量大实资〔2019〕4号),各学院、中心做好实验室自查工作,所有记录须留档以便随时备查。
第七条 学校职能部门通过网上公示、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反馈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梳理,厘清责任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卫生状况非常差的实验室,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两周进行整改。对于整改后仍不达标实验室进行“封门”处理,通过整改验收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九条 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拒不整改的,学校将按《中国计量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规定,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计量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办法》(量实验〔2015〕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