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17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实施方案
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和2017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新形势,特提出本方案。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
1、导师应具备招收2017年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资格。
2、导师应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历、管理工作经验和充足的经费,责任心强。
3、导师年龄应符合量研生[2008]3号文件中的规定。
4、首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40周岁以下的教师需具有企业实践背景(包括质检系统进修挂职、企业挂职、企事业单位博士后、企业全职工作经历、科技部门联系企业工作挂职锻炼、主持重大企业委托项目等)。
5、导师应熟悉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方案,同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主选择实习或就业单位。
6、导师应明确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中的风险,以免影响到以后的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
二、导师招生名额分配
1、遵循师生互选原则,有招生资格导师每年最多招生2名。
2、优先考虑横向科研经费连续且充足的导师。
3、近三年所指导研究生获国家级奖项、荣誉称号(如“全国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或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入选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浙江省学位论文抽检中成绩90分及以上,根据当年招生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4、2016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导师停止招收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出现教学事故;
(3)受到学校各类纪律处分;
(4)连续3年没有主持的在研项目;
(5)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认定当年不适合招生。
5、双选时应慎重选择,原则上不能更换导师。如出现更换导师,并且该生培养环节出现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限制该生转入或转出导师招生指标。
最终的招生资格和名额分配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教授委员会讨论确定,并负责异议解释和协调工作。
机电工程学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