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

为加强和完善硕士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就实行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作出如下规定。

一、预答辩的组织

学位论文预答辩一般安排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的40天公开举行,由学科负责组织。学科成立预答辩委员会,成员5-7人,学科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部备案。应尽量让参加过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的成员出席预答辩会。

二、预答辩程序

(一)研究生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初稿1份、2000字左右的学位论文摘要5-7份;

2.《中国计量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成绩单》1份;

3.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或论文录用通知1份;

4.《中国计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1份。

(二)学科组织公开预答辩会

1.研究生陈述20分钟,简要介绍学位论文,重点说明学位论文的创新成果;

2.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其他与会师生提问,研究生回答,时间为15分钟;

3.预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创新成果、创新水平以及论文工作量等进行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修改建议;

4.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以百分制给出成绩,全部成绩的算术平均分为预答辩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三、预答辩结果

研究生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论文评审。

预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学位论文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同意,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时需提供论文修改情况的书面说明。

四、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