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总学分和学科的有关要求;

(二)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三)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和以中国计量学院为第一单位在《中国计量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研究生部网站下载)规定的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四)通过学位论文评审;

(五)导师同意。

二、论文答辩准备工作

(一)经导师审定同意,申请答辩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的纸质版本送研究生部进行论文格式审查;

(二)申请答辩研究生将论文评审意见(3份电子版)交研究生部;

(三)申请答辩研究生将学位论文全文及2000字学位论文摘要(电子版)交研究生部;

(四)填写《中国计量学院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研究生部领取)并报研究生部审批;

(五)答辩委员会秘书完成准备工作,具体详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工作职责》(附件)。

三、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委员会是受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考查的临时机构,一般由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主持答辩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学科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提出,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担任委员,但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完成答辩工作。秘书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以由答辩委员兼任,也可单设。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校研究生部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答辩程序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代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宣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三)秘书介绍答辩人资格审查、简历和学习成绩。

(四)答辩人报告论文,时间为20-30分钟。

(五)答辩委员会成员、列席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

(六)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

1.秘书宣读论文评审意见和导师评语;

2.评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

3.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4.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论文是否通过以及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在做出“论文通过”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需获得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七)复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表决结果。

(八)答辩会结束。

五、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

(一)答辩要求

1.答辩委员会应实事求是,坚持学术标准,发扬学术民主。

2.答辩会一般以公开方式进行(须保密的例外)。

3.答辩委员应提前审阅论文,作好提问准备。

4.答辩过程应有详细纪录。

(二)答辩成绩评定

1.答辩委员会对答辩结果为“论文通过”的学位论文,要按照优、良、中、合格四个等级对论文评定成绩。

2.答辩成绩被评为优秀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和以中国计量学院为第一单位在《中国计量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规定的期刊上至少公开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出版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署名列前二位,以已出版书刊为准),第一单位署名须为中国计量学院;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署名列前五位,以获奖证书为准);或参加国家级科技竞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参加省级科技竞赛获一等奖(以获奖证书为准)。

    (2)论文盲审结果为良好以上,两份评审意见均为良好以上且至少有一个优秀;

3.答辩委员会对答辩结果为“不通过”的学位论文应给出详细的意见和建议。论文作者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答辩委员会建议进行相应的论文修改工作,并按有关程序再次申请答辩。

六、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工作职责

 

根据《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协助答辩主席完成答辩工作。秘书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可以由答辩委员兼任,也可单设。

二、答辩会前的工作

1、将学科提出的答辩委员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批;

2、检查并督促答辩申请人完成《中国计量学院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收齐并送研究生部审查;

3、收取学位论文和评审意见(6套),提前送交答辩委员;

4、到研究生部领取答辩表决票等材料;

5、组织答辩会场布置工作。

三、答辩会中的工作

1、介绍答辩人基本情况;

2、做好答辩记录;

3、发放、收取和统计表决票,表决结果送答辩委员会主席;

4、记录并协助完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5、协助答辩委员签署有关文件。

四、答辩会后的工作

1、整理答辩文件,协助主席填写《中国计量学院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有关内容;

2、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将《中国计量学院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票等有关材料汇总,交研究生部。

五、完成答辩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宜。